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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强监管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7/12/5 13:25:17
“3·17”最严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贷政策实施以来,购房人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部分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者则通过申请“消费贷”来补充首付款或购房款。但是,用消费贷买房实际是一种违规行为。各家银行的消费贷、信用贷合同都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出表述——“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等国家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贷款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等股本权益性投资”。
今年9月初,《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地区,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
9月5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9月8日,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三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六种违规行为。银监会9月29日在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召开的通报会也表示,将严查消费贷款的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
此后,广东、江苏、重庆、江苏、江西等地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严查“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以及大额信用卡套现等,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据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反映,他们也陆续接到金融风险提示,要求加强个贷管理,谨慎发放个人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贷款。
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审贷仍有漏洞
尽管监管保持力度,但仍有部分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新增信用贷款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等提交审核时存有漏洞。
以某股份制银行的一款信用贷产品为例,该行工作人员对《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日报》记者表示,这款产品主要面向有半年同一公司连续社保记录的在职员工,每年可反复申请,每笔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月计息,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手续费。
上述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贷款人只需把放款后3个月内的发票等消费凭证拍照上传到银行某平台即可,而对于发票的金额不做要求。按照该行工作人员的说明:“客户贷款30万元,3个月内并不一定全部用完,所以提交的发票金额有多少并不强制要求。同时,放款3个月后的消费凭证等目前银行并未要求提交。”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贷产品要求则更为宽松,本报记者拨打该行客服电话获悉,这款信用贷原来月息为1.25%,近日下调为月息1.1%,申请成功后2天-3天即可到账,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能证明贷款用途的发票合同等并不需要提交。据客服人员介绍,贷款人可以将发票合同等留存备用,需要的时候拿给银行的客户经理看一下即可,并不需要上交银行。当本报记者询问贷款可否用于买房时,合肥汽车不押车贷款工作人员仅表示,“你不要告诉我贷款用途”。